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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章 女少年犯(二)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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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发生那样的案情。况且,耿乐坚持自己无罪,一直在申诉。虽然一直未成功。或许,这案子真有隐情也说不定。

听说耿乐一直在做无罪申诉,结合一段时间对耿乐的观察,张惠美才算是放心了。慢慢又接触了一段,她又发现耿乐是个很不错的男孩,很日光,很有才华,很有本事,也很好接触。她对耿乐的态度由畏惧转变为敬畏,又转变为敬重。

后来,跟耿乐见面就开始喊“耿乐哥”。耿乐问她年龄,比耿乐还大半岁,但她还是坚持叫“耿乐哥”。也好,耿乐接触的少年犯几乎都比他大,这来一个叫哥的也不错。

初次见到女少年犯,耿乐往往都会产生一种“她怎么会犯罪”的感觉。看这女孩一副邻家小妹妹的形象,好像未经世事似的,就问她犯了什么事儿。张惠美腼腆地说,楼上扔东西砸死了人。扔什么东西能砸死人?她家住十七楼,扔了一瓶过期矿泉水,正好砸中一个捡东西的老头头上,老头当场就被砸死了。唉,这事儿只能说,倒霉催的!

张惠美的家离管教所不远。爸妈经常来看她。基本每个月都来一趟。来了就带好吃的。按照规定,这些好吃的不能带进去,只能当场吃掉。他爸妈就用这种方式定期给女儿补充营养。但是,让耿乐感到奇怪的是,张惠美不但能把吃的东西带进来,哪怕并不是探视时间,张惠美照样有好东西吃。因为她经常偷偷塞给耿乐一些好吃的,如巧克力,牛肉干,甚至还有泡面。这些吃食在监狱里,可是只能仰望的东西。耿乐就问张惠美,从哪里弄的?张惠美告诉耿乐。这些都是她爸妈托一个管教捎过来的。也正是有这位管教的照应,张惠美才能调到阅览室来,而且在少管所内基本没有受罪。这是一个精神上没有受太大影响的女孩。

后来,耿乐发现,张惠美脸色红红的,支支吾吾地总想打听他犯罪的事儿。耿乐就干脆跟张惠美详细地讲了一下当时的经过。讲着讲着,说起了母亲的死,耿乐泪水就下来了,痛悔是他害了母亲。

没想到,听耿乐讲述的张惠美当场哇哇大哭起来,惹得附近路过的管教过来追问发生了什么事,搞得耿乐急忙解释一通。

柳如婷有点活宝的味道。这个张惠美却是是纯粹的女孩。如果压根没有少管所这段生活,他们就是大街上的普通女孩。然而,他们现在却都是罪犯。就如他耿乐一样。如果那天他耿乐没有去赴李茉的约,他根本不会遭遇这个牢狱之灾。那样的话,他现在已经上高一了。

他还是他,一点都没变,现在却不是在上高中,而是身陷囹圄。这就是命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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