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警长的威风(1 / 2)
琼斯梅迪稍带紧张的脸顿时露出了笑容,伸出白皙的右手,说道:“有人说,警长是搏击高手,真的吗?” 她的手放在王灯明的手里,越发显得小巧玲珑。 王灯明微微一笑,松开她的手,说道:“搏击高手,你好像了解我?” “了解一点,不多,我是在市警局听说的,说你那晚上为了救费德利警监,一个人制服了五个持枪的歹徒,那是五个,您是怎么做到的?” 王灯稍沉吟了一下,“那你相信,还是不相信。” “不知道,我没看见,我觉得......” 王灯明嘴角露出点浅笑,说道:“你觉得不可能是吧,真假无所谓,那是我的耻辱,不提也罢。” 琼斯梅迪很诧异:“耻辱?” “对,耻辱。” “耻辱?我知道了,那肯定是您被人打趴了,所以是耻辱,是吧?” 王灯明欲说,琼斯梅迪忙纠正:‘对不起,至少您带着费德利警监逃跑了,是不是?’ 王灯明两只手指托着下巴。 琼斯梅迪再次纠正:“我明白了,一定是警长您挡着歹徒,做费德利警监的掩护,警监脱离危险后,您被打趴了,是不是?” 王灯明忍不住笑道:“别猜了,以后,你就会明白的。” “不猜,不猜了,您现在入了美国籍吗?您怎么跑到这个地方当警察?” “你的问题看上去很多。” “警长,我就是好奇。” “别好奇了,以后你就会知道的,我先给你安排一下,我们的宿舍就在警局的后院里,房间有六间,除了我住的,你自己挑一间吧。” 二十分钟,琼斯梅迪整理好了自己的房间,来到王灯明的办公室,说道:“为了表示我迟到的歉意,我请您吃饭吧。” “怎么能让你请吃饭,我请你,对了,吃过中国菜吗?我请你吃中国菜。” “很少,吃过包子,煎饼,但是很好吃!” 琼斯梅迪说着,还竖着大拇指。 “好,对胃口就行,走吧。” 两人出了警局,开上那辆已经有近十年的福特警车,去找中国菜。 小镇本来人就少,来这里的中国人更少,半年前,来了一对中国夫妇,在镇子里开面馆,一直很少吃家乡饭食的王灯明,就成了面馆的忠实客人。 面馆的老板姓刘,叫刘鸿盛,他的老婆叫陈青。 刘鸿盛长得不咋地,性格有点内向,但手艺相当的不错,尤其是他弄得那些小吃,这些日子,把王灯明都养的长膘了。 陈青,做饭的手艺不行,但人长得实在的粉嫩水灵,像朵花一样。 后来,王灯明才知道,两人都是大学生,毕业时间不长,和自己的年龄差不了多少,他们本来在洛杉矶有份工作的,可不知道为什么,不干了,就跑来这里开面馆。 刘鸿盛的面馆名字叫四海为家,面馆的门口挂着两个红色大灯,在镇子上的最主要干道的中段,这条街叫约翰尼可大街。两人一进去,也许是物以稀为贵,镇子上就他一家中国餐馆,所以,他们的生意还不错,今天也是一样,几乎位置都坐满了。 陈青看见老顾客来了,赶紧招呼。 王灯明用家乡话说道:“你脸色不好,陈老板。” 陈青眼睛小心朝着靠窗瞥了一眼,轻声说道:“王警官,他们,他们又来了,恐怕又不给钱。” “没事,今天正好正赶上了,做你的生意。” 还没等王灯明说话,嘘声忽然响起,口哨声也此起彼伏。 “我要挖掉他们的眼睛,一群恶棍!” 琼斯梅迪怒气冲冲。 嘘声,口哨声是从窗边的两张桌子发出来,那些人个个粗壮结实,穿着古怪,打扮也是古怪,发型更古怪。 “哎,灯警长,这都没见过的,是你的手下?好性感,呱唧呱唧的漂亮!” 和王灯明打招呼的,是一个黑大个,叫格雷川。 格雷川说话的时候,虽然带着点调侃的意味,但很和气。他的那张桌子有四个人,手臂上都绣着一只蝎子,这几个人是镇子里蝎子帮的人,格雷川是这个小帮会的头儿。 这家伙不叫王灯明为王警长,因为王灯明名字里有个灯字,所以,不知道哪天起,他就叫王灯明为灯警长。 王灯明无所谓,回道:“川爷,介绍一下,这是警局新来的琼斯梅迪。” “你好,美丽的警察小姐。” 格雷川伸出了右手,琼斯梅迪也伸出了右手,说了声,你好,算作礼貌,但她的眼睛却死盯着紧邻的一张大桌子,那里有七个人,个个身材粗壮的像水牛,那凳子在他们的屁股上,就像是小孩坐的小板凳一样。 领头一人,络腮胡子,一对突出的牛眼,永远都带着点猩红。他那隆起的胸肌的上端,看上去完全可以放的稳一个装满水的纸杯子。 王灯明知道,他叫屠戈登布,绰号,野熊,打黑拳起家的拳击手。 就是这伙人吹口哨,发出阵阵嘘声,眼睛使劲盯着琼斯梅迪的屁股和胸脯看。 这伙人和格雷川他们有点类似,手臂上,胸口处都刻着纹身,他们的纹身标记为半个血红的月亮,不久前来到镇子里的,这个叫血月帮的帮会在镇子里开了一家娱乐会所,没事都要弄出一点事情来。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,他们和格雷川的关系很紧张,暗地里火拼过一次,格雷川的人根本不是对手,格雷川被打得喝下屠戈登布的一泡尿才逃过一劫。 因此,王灯明特别注意这伙人的动向,然而,屠戈登布哪会瞧得上王灯明这个人,他是在大都市混过的人,一个华人警察,在他眼里,那就是个屁。 “琼斯梅迪,别理他们。” “可是,警长。” “美国总统被人骂,他都没办法,你被人说点什么,你现在也不能拿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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