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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章案中案(32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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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初,马弘文对王元鹅的“自杀”持有较深的怀疑态度。

在他看来,一个人要自杀,就和要去杀别人一样,必须得有充足的“作案动机”。尸检报告只能作一参考,是重要证据,但并不能真正为王元鹅的死定性。

尸检报告是根据现场环境和王元鹅的尸体特征得出的结论。在马弘文眼里,这些东西都可以通过人为布置,最终让警方“鉴定得出”这一结论。线索和尸体是会“说话”的,但在高明的“犯罪大师”的有意布置下,有时候也会“说假话”。

在尸检报告的基础上,如果同时还能找出“自杀动机”,那么王元鹅的死才能真正被定性。

因此,尸检报告出来前后,马弘文一直在就王元鹅的社会关系进行紧锣密鼓的调查,试图找出他的“自杀动机”,或者说是在调查了解他有无“被杀”的事端或可能性。

经深入调查,王元鹅服用的三唑仑超出医院配给分量的部分,系他本人通过张培从黑市上购买。张培就是电视台派出居中联络、照顾王元鹅的人。

张培是王元鹅上吊前接触最多的人,也是最后一个和王元鹅有联系的人,更是现场的第一发现人。王元鹅如果是他杀,张培毫无疑问就是首要嫌疑人,更是着重调查的首要对象。

从保存的影像档案来看,张培瘦巴巴的,王元鹅的死让他深受打击,显得精神萎靡,脸色苍白,看起来就像个吸食毒品的“粉子鬼”。

“为什么要帮王元鹅从药贩子手里购买三唑仑?”马弘文的小眼睛一直盯着张培,在得知王元鹅是通过他非法购买的三唑仑后,开门见山地问出了第一个疑问。

张培一直怀疑对面坐着的那名矮矮胖胖的警察在闭着眼睛打瞌睡,直到对方开口发问,才确定那人应该是睁着眼的。

王元鹅死后,这并不是张培第一次被警方问话。但之前找他问话的并不是马弘文,而是其他人,问的问题也基本集中在王元鹅死的当天夜里他在哪里、在做什么、有无不在场的人证物证等。张培都一五一十的老实交代,经核实后基本被排除了嫌疑。

但王元鹅通过张培购买了三唑仑这一事实被警方挖掘出来之后,他又重新成了被怀疑的重点对象。

高明的谋杀案作案人,作案时不一定非得在案发现场。

比如投毒谋杀,作案人只要掌握被害人的作息时间和生活规律,完全可以事先将毒药溶入被害人饮用的食物、水源中。

再比如,一些“教唆自杀”案中,作案人利用被害人受挫、情绪悲观等特有条件,通过对其进行Pua或洗脑等方式,灌输“自杀就是解脱”“死了就一了百了”等消极思想,最终教唆推动受害人“自杀”。

毫无疑问,张培对王元鹅的个人情况、情绪状况都掌握得比较清楚,同王元鹅的联系和接触的时间较长,并且极为密切,完全具备“教唆他人自杀”进而“帮助自杀”的犯罪条件。

如果王元鹅的死是“他杀”,并且张培就是“真凶”,那么毫无疑问,张培就是一名高明的“犯罪大师“。

同时,由于对张培在这方面的怀疑缺乏实质性的证据,只能从他的口供中谋求突破。

基于这样的考虑和认识,当时初任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的马弘文决定亲自会一会张培。

在重新传唤张培后,马弘文有意将他单独晾在审讯室里相当长一段时间后,才珊珊出现。

将嫌疑人晾在审讯室不闻不问,结合室内压抑的空间,让嫌疑人摸不准警方的态度,从而产生忐忑焦虑的情绪。这是对付嫌疑人的常用审讯技巧。

马弘文出现后一言不发地坐了许久,才开始问话。他的一对眼睛实在太小,这就导致出现了先前的那一幕,让张培怀疑眼前的马弘文在审讯时,是不是睡着了。

面对马弘文的质问,张培打起精神,说:“他说医院开的太少了,不够吃。”

“三唑仑是处方药,一旦过量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,医院向王元鹅解释过,也是因为这个原因,医院才会定量开具。我们了解过,这方面的情况,医院也向你叮嘱过。所以,我问的是,你明知道三唑仑过量会产生哪些危害,却为什么还要帮他非法购买?”马弘文继续逼问。

张培咽了口口水,看起来有些紧张,答非所问地说道:“你们当时在王元鹅家里就做过搜查,他家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,也没有与人搏斗的痕迹,为什么现在还要怀疑我?”

“假如王元鹅为他杀,在他服用大量三唑仑后,再将他挂在绳子上,制造‘上吊’的假象,事后再将现场有外人出入的痕迹抹除。只要是熟人作案,就能做到这一点。你就是和他很熟的人。”

马弘文并未一本正经地说出自己真实的怀疑,而是摆出一副十分认真的嘴脸,在信口胡扯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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