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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 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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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不见。

“您醒了?”护士来给林鹿拔针,扶他坐起来:“您先别动,我先给您把针拔了。”

或许是注射了氯化钠的缘故,嗓子并没有觉得沙哑发干。

林鹿弯起嘴角,柔柔一笑:“谢谢。”

笑起来也太好看了。

护士脸微微发红,给林鹿拔针时,动作放的轻之又轻,但林鹿皮肤本身就薄,扎针的手背还是青了一片。

他肤色冷白,手腕清瘦,衬的一片淡青色就看上去触目惊心,护士按压针孔,关心的问:“疼吗?”

林鹿笑了笑:“还好。”

怎么会不疼呢。

林鹿从小痛觉神经就比别人敏感,随便磕磕碰碰皮肤就容易青紫。

但直到他被查出绝症,每过两周就要抽血,躺在病床上的日子从早到晚都要埋针打点滴挂水,埋针就是把针头埋进皮肤,每隔四五天换一次针头,到后来两只手被扎得肿的抬不起来。

习惯之后,这点疼痛就不算什么了。

护士将空了的输液袋放进车架,“您身体有没有觉得好一点?还会头痛,发晕吗?”

“好多了。”林鹿摇摇头。

护士走出病房,过了几分钟,拿了一杯蜂蜜水递给他。

蜂蜜水是用热水冲的,担心林鹿烫到手,护士还贴心地用杯托隔热,方便他拿取。

“不要急着起身,喝点蜂蜜水润润肺。”

“谢谢。”林鹿接过来,朝她笑了笑。

护士也笑着说:“请您先在病房里等一等,盛先生去院长室了,应该不久就回来了。”

林鹿捧着杯子乖巧点头。

护士轻声询问,“要不我帮您把窗帘拉开透透气?”

“好,辛苦了。”

厚重的窗帘被拉开,和煦的阳光就透过干净的玻璃洒满了整个病房,入眼的是旷远碧空,微风拂上脸颊,楼底下的花圃里还有小朋友们在追逐打闹。

林鹿心情一瞬间好了许多。

但对于这种色调单调灰白的病房,他还是本能的有抵触心理。

等护士出去之后,林鹿休息片刻,把蜂蜜水喝光,也跟着走出去,坐到了走廊上。

林鹿退了烧,但肢体还是虚弱无力,喉咙里像是堵了团东西,走两步路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。

病房的隔音还不错,原先在病房里只是隐约听见外面有声音,迈出房门之后,那些嘈杂的声音一瞬间就涌入了他的耳膜。

早上八点医院刚刚运作,正是人多的时候,走廊上人来人往。

从前他喜欢清静的地方,后来在疗养院住了几个月,那里清静得让人发慌,于是他现在反而更喜欢有人烟的环境,仿佛置身其间,也能因此沾染上一两分烟火气。

“林鹿。”

林鹿靠在长椅上稍微缓了缓,闭目养神,突然听见有人喊他。

起初他还以为是听错了,直到肩膀被拍了一下。

扭头看到一身体面西装,颇有几分面熟的脸孔。

好在他记忆还不错,想了想才从脑海里面翻出这个人是他的大学舍友汪杰。

倒也是不巧。

汪杰是见一楼挂号大厅的人太多,所以就到楼上自动挂号机来挂,谁想无意间一瞥,注意到走廊垂手坐着的林鹿,病恹恹微垂着头,肩胛单薄,柔软的碎发遮住苍白的后颈,脆弱精致的脸吸引不少路人的注意。

汪杰见林鹿就穿了件单薄的睡衣,行单影只的,还以为自己认错了。

走近一看,还真是林鹿,他上下打量,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快意。

“哎呀,真是不巧,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碰面。”汪杰不请自来,一屁股在他旁边坐下。

林鹿掀开眼皮,瞧他一眼,心说是挺不巧的。

林鹿很擅长博得别人的好感,在哪里都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,但他毕竟也不是人民币,能让所有人都喜欢。

汪杰就是极少数和他不对付的人。

起初两个人分到一个宿舍,井水不犯河水,他事情比较忙,学校,公司两头跑,说是室友,其实根本没在宿舍住过几天,两人也没什么机会碰面。

汪杰长相也算周正,一直为此沾沾自喜,但偏生和林鹿分到一个宿舍,就把他衬托的平平无奇了,所以他才看林鹿有点不顺眼,也就仅此而已。

但后来汪杰暗恋校花,偏偏校花拒绝了,转头和林鹿表白了,就连周围同学听说这件事也在私下笑他癞虫合蟆想吃天鹅肉,汪杰不小心听到了,他一度自尊心很强,所以觉得很没脸。

汪杰也因此渐渐远离了班上同学,选择加入社团,和社团里人处成了好兄弟。

然而那人后来却因为和林鹿发生矛盾退学了,还向汪杰诉苦,虽然不太清楚事情的原委,但汪杰认定是林鹿的错,一心就想为兄弟出头,气急败坏的找到林鹿,质问他:“是你害小袁退学的?难道不内疚吗?”

林鹿却忙着要去公司,坐进接他的车里,只简单说了一句,和我没关系。

说完,车扬长而去。

因此,汪杰一直对林鹿颇有成见。

当年他只能看着林鹿的车尾气,现在他终于混出点人样了,难免有些自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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